退款政策

  • 商品退換貨說明

    本店網站設籍於日本,商品為顧客透過網站向日本訂購後輸入來台,出貨後除有商品瑕疵可在七日內申請退貨/退款以外,恕不接受其他個人因素之退換貨要求。
    如因瑕疵外之個人特殊理由希望辦理退貨,請勿使用並保持商品原樣聯絡我們,退貨時會扣除所產生之國際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。
    於收貨當地國家所收取的各項關稅,並非Arnest所徵收,恕無法一併退還,若有疑問請洽詢當地稅務機關。

    *若有以下情況,恕不受理退貨*
    ・距顧客收到商品後已過7天以上時。
    ・商品已使用時。(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,使用的當下起即不適用任何退貨服務)
    ・商品包裝不完整,或配件與贈品等附屬品有缺少時。
    ・因海關檢查所導致的商品損傷。(因海關檢查是依據各國規定執行,非本公司能控制之範圍,敬請見諒)
  • x